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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August 9, 2007

黄明志只是通过个人创作来表达其对国家的看法,绝不能等同于矮化国歌作为国家象征的地位!

2007年8月9日(星期四)在八打灵再也发表的声明:

青年及体育部副部长廖中莱认为国歌是国家的象征,任何人都不能加以矮化。然而,黄明志只是通过个人创作来表达其对国家的看法,这又何错之有呢?

联邦宪法赋予每个国人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。只要黄明志的创作没有威胁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,任何人包括廖中莱在内,都不能否定黄明志所享有的创作自由。

各界可以不认同黄明志采用粗俗的语调,配合饶舌的唱法唱出其对国家的心声,但是黄明志从来没有把整首国歌改编,反而还保留词曲并选择以另一个方式唱出来。

我不晓得执政党领袖为何要显得如此慌张?难道黄明志把这个国家的真相给唱了出来,让他们显得无地自容而动辄要对付黄明志。

警方说得非常清楚,当局不能针对黄明志在国外的行为采取对付行动。如果警方都没有这种权限,试问廖中莱或文化、艺术及文物部长莱士雅丁又是否有这种权力?

其实,这种对24岁留台生采取“用牛刀杀鸡”的手法,愈让人肯定国阵政府自知理亏。

你可以不认同黄明志所采用的方式,但我们至少应该佩服黄明志的勇气,至少他唱出了许多国人困在心中已久的心声!

政府何必要浪费时间来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学生,反而不愿检讨及改善我国独立50年来的种种弊端,这让国人担心马来西亚的明天会否变质?

廖中莱根本没有必要跟巫统领袖同一鼻孔出气,而否定黄明志确实唱出了许多国人的心声。

如果廖中莱还有良知的话,他不应该把矛头对准黄明志,反而要告诉所有国人:到底黄明志是否也唱出了廖中莱本身的心声?

黄伟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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